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2015年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3 08:37:05 浏览量:6025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行动方案(2014-2017年)》(鄂政办函【2014】30号),我委在前三年评选312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简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湖北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的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有效应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产业链协同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骨干企业实现向综合集成应用的转变,研发设计创新能力、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水平成为领军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支撑两化深度融合的信息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应用成本显著下降,信息化成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特征,有效提升全省工业经济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试点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领导重视,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保障有力,制定了先进且符合实际需求的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化支撑网络和平台。
(二)信息技术应用效果明显,实现综合集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三)申报企业应参加全国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具体方法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在该页面右下角点击“赛迪智库”链接,进入“赛迪智库”网站后点击“智库介绍”下方的“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链接,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的“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链接。注册登录后填报有关数据(已注册账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
(四)申报企业应参加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具体方法是:登录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湖北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hubeipg.cspiii.com/User/Login),完成填报后,各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具体指标将作为试点示范企业评审依据。
三、申报试点示范的工作程序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上报。
(二)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完成相关评估工作,并填写《2015年湖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二份,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当地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申报表的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地址:武昌水果湖省委大院,邮编:430071),电子版材料报至 hbjxwxxhc@163.com。
(四)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对于获得认定的企业,将予以跟踪服务和支持。
联系人:范 雷 027-87236506
李波伟 027-87236508
黄荣辉 027-88082811 13507162678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