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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罚单的震慑力从全球最严电子信息管理法实施一周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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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制订相应法规应对垃圾邮件的泛滥现象,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西班牙等国都已经或正在制订各自的反垃圾邮件法,但从全球范围来看,垃圾邮件依然屡禁不止。加拿大于去年开始实施新的《反垃圾邮件法》,该法曾被视为“世界上最严厉的电子信息管理法”。如今,加拿大《反垃圾邮件法》实施一周年,从加拿大发出的垃圾邮件减少了37%,《反垃圾邮件法》已经表明了其惩治违规行为的能力。此外,该法在生效后的前两个案件中均开出了高额罚单,这样的经验值得借鉴。
覆盖所有商业电子信息
自2004年起,加拿大工业部制定了“防垃圾邮件行动计划”,垃圾邮件治理工作就此展开。2010年12月1日,加拿大政府通过了《联邦反垃圾邮件法》即《反垃圾邮件法》的前身,旨在打击充斥电子邮箱的网络钓鱼、身份盗窃以及大量垃圾邮件,然而该法律直至2014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反垃圾邮件法》规定,如果商家想要向收信人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信息,必须事先获得收件人的明示或暗示同意(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同意确认),并且明确标明发件人的身份和退订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拒绝接收电子邮件的机会。如果违反《反垃圾邮件法》规定,违法企业最高可被处罚1000万加元(约合4937万元人民币),违法个人则面临最高100万加元(约合494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虽然《反垃圾邮件法》名为《反垃圾邮件法》,但实际上覆盖范围广泛,它规范所有的商业电子信息,还包括社交媒体、短信、传真、即时通讯、社交网站上的私人信息和音频或视频内的电子信息等。
《反垃圾邮件法》的核心是,任何个人和商户不能在未经加拿大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们发送商业电子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商家不能在未经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发送批量绑定信息。依照法律,如果商家希望收件人接收多种信息,必须明确列出信息的种类,包括电子书、邮件、电子报纸或是其他形式的信息。同时,商家不能在未说明信件内容、数量和类别的情况下,骗取收件人同意后随意发送大量的信息。
商家不能在消费者注册过程中设定预先选中框。很多商家经常在消费者注册过程中设置一些不易被发现的预先选中框,默认可以向消费者发送某类信息。而《反垃圾邮件法》认为这是违法的,并明确规定商家一定要设置明确的选项框让消费者自己决定。
商业组织不能在非商业目的内容中链接广告。如果商业组织仅征得消费者同意发送某些非商业目的的信息,比如新闻杂志等,就不能在其中链接任何类型的广告,否则将被视作违法。
不能发送60天内会失效的联系信息。按照《反垃圾邮件法》的规定,企业和组织要在各类电子信息(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等多种形式)中标明自己的联系信息,如网站地址、店面地址和电话号码,这些信息的有效期限必须在60天以上。
减少“灰色地带”邮件总量
《反垃圾邮件法》的保护范围是加拿大境内的所有居民。所有在加拿大境内获得电子信息的设备所有者都要遵守《反垃圾邮件法》的规定并受其保护。因此,任何在加拿大经营的公司,或者与加拿大公民有商务往来的公司都必须遵守该法律。而位于海外、服务对象是外国人的加拿大公司或组织可不受《反垃圾邮件法》的约束。
调查显示,加拿大接收到的53%的垃圾邮件实际上来自美国,而从加拿大发出的78%的垃圾邮件也是向美国发送。MailChannels是一家专门提供垃圾邮件过滤软件的公司,其执行总监肯恩·辛普森说:“由于海外的垃圾邮件制造者并不在加拿大法律的约束范围内,《反垃圾邮件法》对其似乎并无威慑力。那些活动在‘灰色地带’的人员正采取行动规避《反垃圾邮件法》,这无疑会减少‘灰色地带’邮件市场的总量。我们并未期待《反垃圾邮件法》能大幅减少源自海外的涉及毒品、色情和其他形式的垃圾邮件,但《反垃圾邮件法》将会在‘灰色地带’的垃圾邮件治理方面产生全球性影响。”
按照《反垃圾邮件法》的规定,有三个加拿大政府机构可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有权向个人、企业及组织发布纠正措施,而且还可发布警告信、保护要求细则、垃圾邮件产生通知、限制令以及违反规定的通知;加拿大竞争局负责按照《竞争法》对违反法律的个人或企业给予行政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则可根据新修订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此外,该法律还允许这三个机构与外国政府共享信息,帮助外国政府对相关违法行为展开调查或诉讼。
《反垃圾邮件法》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第一个阶段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发送商业电子信息需获得接收者同意的条款生效;第二个阶段从2015年1月15日开始,禁止在未经电脑所有者同意下安装电脑程序的条款生效;第三个阶段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法机构将可以对违法者展开法律诉讼。
目前,该法律正式实施一年,已初见成效。邮件安全公司Cloudmark称,从加拿大发出的垃圾邮件减少了37%,加拿大月平均电子邮件总量减少了29%。而在2015年3月,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依据《反垃圾邮件法》向企业培训公司Compu-Finder开出了第一份罚单,罚款金额为110万美元,原因是自《反垃圾邮件法》实施以来,26%的公众投诉是针对该公司的。3月下旬,温哥华交友网站PlentyOfFish也被处以4.8万美元罚款。这两份高额罚单已经表明了《反垃圾邮件法》惩治违规行为的能力。
会牵连无辜“受害者”?
虽然实施效果显著,但《反垃圾邮件法》仍遭到一些业界人士和利益相关者的质疑。一方面,部分公司认为该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过于严格,而且会牵连到无辜的“受害者”。该法律原本预计针对的是商业垃圾邮件,但其实受影响最大的是慈善机构和其他小机构。某瑜伽培训机构负责人蕾切尔·温赖特表示:“如今已经进入了社交媒体时代,我们可以在社交媒体里联系到志趣相投的顾客,但是这个法律的出台给我们带来许多麻烦。如今我们得花大量的时间跟顾客沟通,同时必须琢磨如何以恰当的方式发送邮件,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罚款。”
另一方面,有专家认为法律架构过于复杂,定义含糊不清,且存在不完善之处,容易使海外违法行为有漏网之机,给监管者带来极大的挑战。批评者还表示,真正的垃圾邮件发送者无惧该法律,特别是对大部分通过僵尸网络发送的垃圾邮件而言,该法律无任何作用。此外,还有受访者担心这项法律最终可能导致预计之外的结果:更多电子邮箱会受到检查,隐私遭到侵犯。
尽管《反垃圾邮件法》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实施效果也有待持续观察,但立法治理垃圾邮件无疑是大势所趋,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正如Cloudmark公司分析员康威所说:“加拿大的《反垃圾邮件法》能有效解决收件箱混乱的问题,也将成为美国、英国以及其他国家在反垃圾邮件立法方面的榜样。”